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集团研究决定,在2014年自查基础上继续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资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为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末的各项经费,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各单位须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根据学校“任务层层分解、逐级逐项落实,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实事求是”的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各部门(按原中心建制)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和填报工作,自查面要求达到100%。单位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完全负责,单位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完全负责。
三、各单位填报的《“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以及本单位各部门填报的报告表,经集团分管领导签字后,一同上报集团,并于3月8日下班前报送至集团财务资产办公室。
附件:《“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后勤集团
2016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