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部门:
根据集团党政联席会相关工作要求,鉴于目前已进入汛期,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频发,为保障和营造和谐舒适的校园环境,规范集团校园物业巡查工作,特进行校园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巡查时间:
1.各部门于7月3日前完成第一轮检查;
2.7月4日至雨季结束定期巡查,每周汇报
二、巡查内容:
1.饮食中心、公寓中心、物业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幼教中心、体育场馆中心:对所属楼宇外墙、防水坡、雨漏管、楼梯台阶、楼宇防汛等进行检查;
2.水电暖运行中心:对供暖线路及井盖、排污井及井盖、路灯、庭院灯、景观灯、电线杆等进行检查;
3.维修中心:校区砖围墙、各类围挡设施、休闲凉亭桌椅、校园道路路面、人行道板、路边石、广场石板、护坡、雨水井篦子、景观池等进行巡查;
4.经营服务中心:对所属楼宇外墙、防水坡、雨漏管、地下室、停车场、楼宇防汛、楼体悬挂物等进行检查;
5.绿化中心:对树木、绿化带、绿地小路、花池等进行检查;
6.体育场馆中心:对所属楼宇外墙、防水坡、雨漏管、楼梯台阶、停车场、楼宇防汛、场地健身器材、场地围栏护栏等进行检查;
7.由质安办牵头,水电暖运行中心、维修中心、绿化中心配合,对学校各生活小区家属楼的外墙、雨漏管,小区井盖、道路、路边石、路灯、绿化带、花池等进行检查。
三、检查要求: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管理范围及职责进行一次摸底排查,于7月3日前将检查结果形成具体检查报告报至质量安全办,报告内容包括检查的内容和发现的问题是否能及时解决(或正在解决),不能解决的应说明情况,及时形成相关报告报至相关单位。
2.7月4日后进行常态化巡查,各部门每周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报,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
3.各部门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设置相应的温馨提示或警示牌,对部分老旧楼宇和一些大树旁应设请勿停车等提示。
以上是关于开展校园公共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的相关要求,请各部门按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质量安全办
2020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