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办理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经费开支核算的准确程度,明确开支性质,提高业务办理的工作效率,减少票据粘贴不规范带来工作上的不变,现对票据整理、粘贴要求作以规范,请各部门及业务办理人员予以理解、配合。
一、票据的粘贴
1.票据应按服务、经营、工程项目分项目粘贴,并在票据粘贴单上对应位置标识清楚;同一张票据如包含两类以上项目,请各部门按项目分类予以标清各项目额度。
2.票据应粘贴在“装订线”右侧和“粘贴截止线”左侧,粘贴后的票据不应超出粘贴单,较大的票据可按粘贴单大小折叠。
3.票据应均匀横向粘贴,不要集中粘贴在粘贴单中间,以免中间厚、四周薄,会计凭证无法装订。
4.应确保每一张票据均粘贴在粘贴单上,而不是粘贴在其他票据上,以防丢失。同时应保证票面内容可见,如金额、日期、印章等。
二、粘贴单的填写
1.粘贴单右侧填写栏处的“单据张数、金额、项目、签字及备注”需使用黑色碳素笔或钢笔填写。
2.单据张数的计算。按粘贴单上从外部取得票据的自然张数填写,不包括物资验收单、固定资产验收单等自制原始单据。
3.金额的计算。按粘贴单上从外部取得票据的金额合计计算。会计在审核票据时如发现票据张数或金额合计有误,票据张数或金额合计数减少的,可由经办人员在更改处签字;票据张数或金额合计数增加的,需由经费负责人在更改处签字。
三、其他说明
新版票据粘贴单于6月10日后开始启用,请各业务办理人员及时到计划财务办公室领取。
计划财务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