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我们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更是学生思想成长的引路人,应当以身作则,严守网络纪律,筑牢思想防线。
然而,部分高校教职工对网络“翻墙”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认识不足,心存侥幸,私自使用非法VPN等技术手段突破国家网络监管,访问境外网站,甚至参与传播有害信息、泄露涉密数据,最终受到严肃处理,个人职业生涯乃至人生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失。
什么是“翻墙”?
哪些行为属于“翻墙”?
“墙”是中国国家防火墙的俗称(英文为Great Firewall of China,缩写为 GFW),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其管辖因特网内部建立的多套网络审查系统的总称。所谓的“翻墙”,是指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技术规避国家网络监管,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非法访问被国家禁止的境外网络行为。通俗来讲,“翻墙”就是绕开国家网络监管非法访问境外的网站。
典型的“翻墙”行为
分为有意和无意两种
有意“翻墙”,即通过主动下载各类“网络加速器”“VPN”等工具、修改网络设置等行为实现登录境外网站的目的。
无意“翻墙”,即在不了解软件实际运行原理情况下造成“翻墙”,例如下载使用“网游加速器”,或在网游平台中登录“美服”“韩服”等与境外玩家对战,还有下载安装涉黄、涉赌等不健康APP,软件后台都会进行“翻墙”。
“翻墙”行为的法律与纪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条、五十一条和五十二条,私自阅看、浏览、收听、传播涉及相关违规政治内容的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第十四条,党员不得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浏览、访问、使用境外的网站、应用程序等。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翻墙”行为的危害
“翻墙”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更对个人信息安全及学校网络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主要风险包括:
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翻墙”软件往往宣称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但事实上,“翻墙”服务提供商或外部攻击者可能利用各种漏洞窃取用户浏览记录、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数据,最终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境外间谍网络窃密。部分“翻墙”软件受境外势力控制,甚至由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直接研发运营,通过暗植木马病毒,强制读取用户个人信息、设备存储文件,并进行数据回传。
诱发连锁违法风险。部分网民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极易受到欺诈信息、极端思想、政治谣言的侵蚀,这可能让最初的“好奇浏览”发展为“主动参与”,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帮凶,带来连锁违法风险,陷入犯罪泥沼。
典型案例
1.高校教师周某某“翻墙”传播宗教极端内容。
某高校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周某某,刚参加工作不久便养成通过“翻墙”软件浏览境外网站的习惯。一次浏览中,他接触到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在好奇心驱使下,将部分内容翻译后,通过个人微博发布涉及宗教极端思想的博文,累计发布221篇。这些内容快速传播,被点击、浏览次数超5000次,转发下载量达500次以上,情节严重。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刑事拘留,所在高校依据师德师风要求及相关规定,给予周某某开除处分,其职业生涯彻底终结。
2.青年学者李某翻墙传输涉密科研数据。
某高校青年学者李某,主要从事校企合作科研项目,为争取国外知名期刊发文机会、提升个人学术知名度,主动联系境外非政府组织学者K某。K某以特殊刊文渠道为诱饵,要求李某提供项目中敏感数据作为合作筹码。李某虽明知数据属涉密信息、企业严禁外流,仍心存侥幸,托关系安排学生张某到合作企业实习,违规搜集敏感数据,计划通过翻墙软件非法传输给K某。国家安全机关及时掌握线索,会同高校、企业成功阻止数据传输,消除泄密隐患。李某因违反保密纪律、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高校给予记过处分,取消5年内参与涉密项目资格,违规记录记入个人师德档案,直接影响职称晋升与项目申报。
3.高校教师牛某使用VPN发布敏感视频案。
2022年11月,陕西某高校教师牛某为规避网络监管,通过非法渠道购买VPN服务,注册境外社交媒体账号并发布视频。其内容涉及对国内政策的歪曲解读,如宣称“某地存在系统性腐败”,并暗示“境外势力介入可解决问题”。视频被境外媒体转载后,引发舆情发酵。公安机关通过IP溯源锁定其身份,查获其使用VPN跨境传输数据记录172条。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800元。学校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记过处分,取消其三年内评优评职资格。
4.高校教师张某搭建VPN平台案。
2020年3月,某高校计算机学院教师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开发“某某速”VPN软件。该软件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代理通道,用户付费后可绕过监管访问赌博、色情网站。张某通过微信公众号推广,以“学术加速工具”为名收取会员费,累计非法获利8.2万元。2023年6月,检察机关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其开发的软件日均访问量超10万次,直接导致3起跨境网络赌博案件发生,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5.高校教师许某通过暗网传递科研数据谋利。
大学教师许某在国际学术交流中结识伪装成学者的境外间谍,受丰厚报酬诱惑,许某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学校参与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核心数据、机密文件等,还拉拢不明真相的学生协助拍摄科研设备照片。许某将获取的资料进行加密处理,通过暗网传递给境外间谍,使大量关键科研信息外流。检察机关依法以间谍罪对许某提起公诉,以帮助间谍活动罪对涉案学生提起公诉。最终许某获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涉案学生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同时没收所有涉案物品及许某的违法所得。
拒绝非法“翻墙”,筑牢安全屏障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翻墙”断不可行。每一位教职工都应守住纪律底线,依法依规上网,自觉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共同守护自身信息安全与国家利益。
拒绝使用“翻墙”软件。广大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拒绝使用“翻墙”软件,坚决抵制“翻墙”行为。确有学术、商务需求的个人、单位,应通过国家批准的合法正规渠道进行境外访问。
谨慎下载来源不明应用。在日常生活中,用户应从官方应用商店安装软件,对标榜“翻墙”“加速上网”等功能的软件、搜索引擎和浏览器插件保持警惕,不安装、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应用。
塑造个人健康网络习惯。通过官方媒体、正规平台获取信息,学会辨别网络谣言与敏感内容,不随意浏览、评论、转发未经证实的境外信息。